2023年​怀化学院专升本法学专业 《民法学》考试大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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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023年怀化学院专升本法学专业 《民法学》考试大纲

  《民法学》考试大纲

  第一部分 考试说明

  一、考试性质

  《民法学》是我校法学专业专升本入学必考的专业基础课之一。它的评价标准是法学专业本科学生所要求能达到的水平,以此保证被录取者具有较扎实的民法学理论基础。

  二、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

  (一)答卷方式:闭卷,笔试

  (二)答题时间:120 分钟

  (三)题型:判断题(10 分)、填空题(30 分)、选择题(30 分)、案例分析题(30 分)

  (四)教材选用:王利民:民法学上册下册(第 8 版)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20 年版

  怀化学院 —— 《民法学》考试大纲

  第二部分 考试要点

  第一编

  民法总论

  第一章 民法概述

  (一)考试内容

  1、民法的概念

  2、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

  3、民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区别

  4、法的渊源

  5、民法的适用范围

  (二)考试要求

  1、了解:民法的概念、民法调整的对象

  2、理解: 民法的渊源以及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不同之处

  3、掌握: 民法的适用范围

  第二章

  民法的基本原则

  (一)考试内容

  1、民法基本原则概述

  2、平等原则

  (1)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。

  (2)不同的民事主体参与民事关系,适用同一法律,具有平等的地位。

  (3)民事主体在产生、变更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时必须平等协商。

  (4)民事权利平等受法律保护。

  3、自愿原则

  (1)自愿原则的概念

  (2)自愿原则的内容

  4、等价有偿原则

  5、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

  (1)公平原则

  (2)诚实信用原则

  (3)依据诚实信用原则产生告知、忠实、照顾、协作等义务。

  (4)司法审判人员应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解释合同、正确处理各种民事纠纷。

  6、民事权利受法律保护原则

  (二)考试要求

  1、了解: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。

  2、理解: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

  3、掌握:民法基本原则在现实生活中的运用

  第三章

  民事法律关系

  (一)考试内容

  1、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、特征和分类

  (1)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

  (2)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

  (3)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

  2、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

  (1)民事法律关系主体

  (2)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

  (3)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

  3、民事法律关系发生、变更、消灭的根据——民事法律事实

  (1)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意义

  (2)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

  4、 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

  (1)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概念

  (2)民事权利的分类

  (3)民事权利的行使

  (4)民事权利的保护

  (二)考试要求

  1、了解: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、特征和分类;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。

  2、理解:民事法律事实。

  3、掌握:民事权利的本质、分类及保护。

  第四章 自然人

  (一)考试内容

  1、公民的民事法律地位

  (1)公民的概念

  (2)公民的民事法律地位

  2、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

  (1)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特征

  (2)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

  4

  (3)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

  3、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

  (1)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特征

  (2)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

  (3)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宣告

  4、监护

  (1)监护的概念和意义

  (2)监护人的设定

  (3)监护人的职责与权利

  (4)监护的撤换和终止

  5、公民的住所

  (1)住所的概念及其民法意义

  (2)公民住所的确定

  6、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

  (1)宣告失踪

  (2)宣告死亡

  7、个体工商户、农村承包经营户

  (1)个体工商户

  (2)农村承包经营户

  8、个人合伙

  (1)个人合伙的概念

  (2)合伙财产

  (3)合伙的经营

  (4)合伙的债务

  (5)合伙的加入、退伙和终止

  (二)考试要求

  1、了解: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内涵,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

  的取得和消灭,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行使。

  2、理解: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及其效力

  3、掌握:监护制度;宣告失踪和死亡制度

  第五章

  法人

  (一)考试内容

  1、法人的概念和条件

  2、法人制度的意义和法人的分类

  5

  3、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

  4、法人的机关及其责任

  5、法人的设立、变更、终止

  6、法人的清算

  7、联营

  (二)考试要求

  1、了解:法人的概念;法人的特征;法人应具备的条件;财团法人与社团法人;

  企业法人与非企业法人;公司法人的种类;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特点;法人民事行为

  能力的特点;

  2、理解:法人机关与法人的关系;法人法定代表人的职责和条件;法人设立的条

  件;法人合并和分立的条件及后果。

  3、掌握:法人法定代表人与法人之间的关系。

  第六章

  物

  (一)考试内容

  1、物的概念和意义

  (1)物的概念

  (2)物的法律意义

  2、物在法律上的分类

  (1)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

  (2)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

  (3)动产和不动产

  (4)流通物和限制流通物

  (5)特定物和种类物

  (6)可分物和不可分物

  (7)主物和从物

  (8)原物和孽息

  3、货币和有价证券

  (1)货币

  (2)有价证券

  (二)考试要求

  1、了解:物的概念和特征。

  2、理解:物的分类

  3、掌握:货币、有价证券

  第七章

  民事法律行为

  6

  (一)考试内容

  1、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

  (1)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

  (2)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

  2、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

  (1)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

  (2)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

  (3)内容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

  (4)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

  3、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

  (1)单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

  (2)有偿法律行为和无偿法律行为

  (3)诺成法律行为和实践法律行为

  (4)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

  (5)主法律行为和从法律行为

  (6)独立法律行为和辅助法律行为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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